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签字、盖章的主体应与发包人、承包人主体相一致;合同工期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工期相同;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应约定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约定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要清楚;发包人、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写清楚;垫资条款的效力及处理原则;违约责任的约定以及不可抗力的情形;争议的解决方式。

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

要注意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主体,一般只能是由法人作为合同的主体。在订立建设施工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其中的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注意施工合同订立只能通过书面形式,而订立程序分为为要约与承诺两个环节。

一)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对承包方,关注资质、施工能力、信誉和财务状况,避免与二级公司或工程处签订合同。工期管理 明确开工和竣工日期认定规则,包括实际日期的证据和合同约定日期的适用。 分析影响工期的因素,如施工许可证、工程款拖欠、设计变更等,需有相应证据证明延误原因。

签订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主体资格的审查;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手续是否完备;履约能力的审查;建设工程的价款必须明确;材料、设备供应条款、争议解决与工程分包条款、违约条款。【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首先要具备基本合同的要素,分别为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 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② 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 资质情况; ② 施工能力; ③ 社会信誉; ④ 财务情况。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注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或住所;注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数量或质量或价款或报酬;注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方式或履行期限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3、要注意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主体,一般只能是由法人作为合同的主体。在订立建设施工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其中的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注意施工合同订立只能通过书面形式,而订立程序分为为要约与承诺两个环节。

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合同主体应适格。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合同当事人,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并核查其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及验明其是否具有主体资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应公平合法。

5、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律师解(一)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建筑施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施工许可证:①如未取得且未施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作为开工日期;②但如未取得且已经施工,则一般以施工开始日为开工日期。拖欠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且导致停工或缓慢施工,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拖欠工程款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要注意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主体,一般只能是由法人作为合同的主体。在订立建设施工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其中的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注意施工合同订立只能通过书面形式,而订立程序分为为要约与承诺两个环节。

签订工程合同应注意以下六个事项: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争取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