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地装置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接地电阻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体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水平,埋深符合要求。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符合规范的连接方式,连接处应平整牢固,连接点要用专用接地体连接夹紧。接地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要求,符合规范要求的接地系统才能通过验收。
2、接地装置施工中常见的问题包括接地体埋设不够深、安装角度不正确、接地夹具接触面积太小、接地点未清理等。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过大或连接不可靠,从而影响接地装置的正常工作。
3、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当有困难时,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网连接,但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1、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可靠;进线总箱(柜)应做重复接地,线径不小于电源零线规格;配电箱(柜)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无松动;配线时不伤线芯,不断股,同一端子上的导线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电缆敷设前绝缘测试合格,才能敷设等。
2、③电气器件、设备的安装固定应牢固、平正。④电器通电试验、灯具试亮及灯具控制性能良好。⑤开关、插座、终端盒等器件外观良好,绝缘器件无裂纹,安装牢固、平正,安装方式符合规定。⑥并列安装的开关、插座、终端盒的偏差,暗装开关、插座、终端盒的面板、盒周边的间隙符合规定。
3、验收的前提条件 暗敷的电线必须用PVC套管或铁管穿管敷设,光线或护套线不能直接进墙。验收的条件 件电线排放横平竖直,用金属电线夹头固定,电线连接盒应用金属钠子固定。电线表面无伤痕。
4、电气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电气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验收的方法与常识 (1)所有与开关,插座,漏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及其它用电器连接的电接头,应留有一定余量,一般为15cm.(2)电线与电话线,TV线,通信线等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内。
6、设备材料检查 在电气安装验收过程中,应对设备材料进行全面检查。要确保所有电气设备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合格证明。同时,检查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以及外观完整性,确保其质量可靠。施工工艺评估 验收时,应重点关注电气安装的施工工艺。
.12 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0.13 电气照明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现行的可参考的电气照明安装方面的最新规范为GB50617-2010《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新编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在原合编本的基础上做了一些如下修改:收入新替代标准4个,剔除废止标准3个;共收入14个标准、规范及条文说明。所收规范时间截止到2007年。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国家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实施,于2015年12月3日发布,2016年8月1日实施。本规范是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标准。
照明施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规范 照明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保障工作人员及后续使用者的安全。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使用合格的电气设备和照明器材,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范,确保电路安全、防止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电动机、电加热器、电动执行机构和低压开关设备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2 外观检查:有铭牌,附件齐全,电气接线端子完好,设备器件无缺损,涂层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