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巩固和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营造优美的城市市容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工程、装修工程、建(构)筑物拆除、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园林绿化和土方作业等施工活动场地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场地和临时建设工程场地。

3、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南宁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主管机关。

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o按规定应当安装使用“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5、第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一)核查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登记及建筑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对手续不全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按相关规定对已施工部位作检测,并补办有关手续。

6、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建设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介绍?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最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一般规定(3)文明施工管理(4)环境管理(5)罚则(6)附则六部分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一般规定(3)文明施工管理(4)环境管理(5)罚则(6)附则六部分内容。最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一般规定的基本内容: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五条 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本文将介绍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包括材料加工区地面硬化处理、道路通畅、防止扬尘、排水设施、吸烟处设置、现场用电及临时设施等方面。材料加工区地面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主要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道路通畅施工现场道路满足一通,一平。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第三条 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第三条 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3、最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环境管理的基本内容:第四章 环境管理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最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文明施工管理的基本内容: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5、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XXX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海口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建筑工程土方施工单位和机械打桩施工单位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基础打桩施工质量,控制土方、泥浆和噪音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污染,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从事建筑工程的土方施工单位,须遵守本规定。

3、概述内容 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4、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第三条 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